4月18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港龙港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营业部存在向无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和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基金销售任务的情形,并将无基金从业资格人员的基金销售关系及后续销售业绩提成下挂至其他营销人员名下。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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